根据中共赣州市委、赣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市直“十大体系”建设机构职能设置与调整的通知》(赣市字[2005]55号)精神,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于2005年9月1日正式组建运行,副县级事业单位,定编20人,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(副县级),副主任2名(正科级),副科级5名;设综合部、建设工程交易部、政府采购部、产权交易部和土地交易部等5个内设机构。中心主管部门为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。
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 《关于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和加强招标投标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赣市府发[2006]18号)的规定,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服务机构,是集中进行各类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有形市场,服从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领导,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。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机构的职责,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提供场所、信息服务等;承担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,为政府采购发布信息、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等;承担产权交易机构的职责,为产权交易发布信息、提供咨询、实施交易等;承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土地交易机构的职责,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发布信息、提供咨询、实施交易等;承担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。中心自成立以来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廉洁、务实、高效”的建设目标,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,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,不断加强队伍建设,为政府(或业主)增收节支,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,促进赣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。
中心位于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六、五、四楼,场所面积约3000㎡,有4个开标室、4个评标室、3个询标室、1个专家抽取室、1个招标文件发售区、1个电子监控室。中心建立了赣州市招标投标网 ( www.gzzbtbzx.com)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、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平台。中心各项设施齐全、功能完善、服务周到,能满足各种公共资源交易的需要。 |